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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审计社会审计机构遴选的通知

日期:2023-10-24

各社会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市城建基金办计划开展相关资产评估工作,为配合该项工作,拟遴选会计机构开展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某单位拟对所属十五个项目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项目地址均在武汉市内,资产总额约计8亿元。

二、审计时间和人员需求

    由于时间紧急,需要在5-10天完成15个项目的审计工作,需要满足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参与。

三、审计费控制价

审计费控制价28万元(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

四、参选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机构必须为市城投公司审计机构备选库B类库内的会计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参与项目的社会审计机构在近三年需具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绩至少1项。

  (三)满足项目审计时间和质量等要求需要的人员,约30人。

五、遴选程序

(一)资格预审:参选机构须提供参选机构的资格要求中要求业绩的合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竞争性谈判: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构参加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模板,将在资格预审后发给各审计机构)。

六、时间地点安排

(一)资格预审时间: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者审计报告)和时间、人员、质量的承诺函于102710:00前发送至邮箱2139446090@qq.com。工作人员对其进行预审,并于同日12:00向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发出通知。

(二)竞争谈判时间:2023102714:30-15:00签到,15:00开始竞争性谈判。

(三)地点:洪山区团结大道1020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毛家雄    电话:88660301                         

 

市城建基金办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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