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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普法专题之民法典总则篇

日期:2020-07-31

 1、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也称为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自觉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意思自治原则主要包含三个层面:一是意思自由,民事活动的主体享有自主的决策权,自由作出意思表示;二是对意思自由的保护,即法律对违背自愿要求的民事行为不予保护;三是对意思自由的限制,即每个人都对自主做出的行为后果负责。作为民法的核心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贯穿于民法典的方方面面,在物权上,所有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物的自由;在合同中,有契约自由;在人身权方面,民事主体还享有人格权利自由、婚姻自由等。
    案例分析:男子将房产赠予战友儿子 如果自愿就有效
    老李育有一子小李,小李常年在外经商,对年老体弱的父亲不管不问,也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关心。老李的生活起居一直都是他一个去世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感谢其多年的照顾,老李将房子赠予江某,并签订了赠予合同。
    后来老李去世,小李得知房子被父亲赠予江某后非常不开心。觉得江某肯定是欺骗或者胁迫自己父亲签订的合同,想要回房产。
    法官认为,这个案件中体现的是自愿原则。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自愿原则更是作为民法典的核心原则,在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都有体现,在民法典中一共出现11次。自愿行为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空巢老人因缺乏子女的关心而容易产生心理失调症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上述老李赠房事件,就是这个问题的具体体现。作为儿女应当多尽孝道,多从精神上关心老人,常回家看看,莫待“子欲养而亲不待”,抱憾终身。
    2、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前者强调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价值理念,后者强调民间的道德观念,共同用于规范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公序良俗属于弹性条款,其内涵与外延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并具有随时代变迁而变化的特点,因而能处理现代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各种新问题,在确保国家一般利益、社会道德秩序,以及协调各种利益冲突、保护弱者、维护社会正义等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当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法院可直接依据公序良俗原则认定该行为无效。
    案例分析:丈夫给予小三500万 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市民宋某在与赵某结婚后,与徐某相识,并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在此期间,宋某给徐某500万元,并写一份内容为“赔付徐某500万元整,年内交清”的欠条作为依据。赵某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返还500万元。
    民法典第10条规定,适用习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4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之一为不违背公序良俗;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宋某系有妇之夫,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徐某保持婚外情违反我国婚姻制度基本要求。宋某与徐某的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故宋某为徐某书写的便条应属无效。赵某要求确认宋某与徐某之间的赔偿合同无效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一种外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疫情等社会现象,属于通常意义上的不可抗力的范围。
    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应当以一般人在事实发生时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判断某种现象是否可以预见。二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不可避免、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发生和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具有必然性,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能力范围。三是不可抗力是一种客观情况,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
    案例分析:应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孟先生2020年1月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委托旅行社代订机票和酒店,并交纳2万元,约定2月1日出发,还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的,旅行社退还孟某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合同签订后,因疫情防控,孟先生无法出行,遂通知旅行社退团、返还费用,被旅行社拒绝。旅行社辩称:合同签订后就向航空公司和酒店支付了全款,向地接社支付部分费用,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不同意退款。可孟先生觉得之前合同明明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退费的,旅行社这样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认为,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一方当事人应采取一切措施,还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本案中,双方旅游合同关系因疫情防控无法继续履行,孟某取消行程系因发生不可抗力行使的合同解除权,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退票、退房,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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