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8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8-21
李加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武昌水果湖路(原北环路)马路停车位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制定办理方案。建议中所提出的水果湖路停车泊位被部分车主长期霸占、乱停乱放影响水果湖路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未启动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影响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收入等问题,我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8号)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和施划、撤除及调整,依法查处城市道路停车违法行为。遂与市公安交管部门沟通了解,获悉根据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取消道路两侧原有的临时免费停车泊位,建设非机动车道。
今年4月,水果湖路完成改造、刷黑工程,取消了该道路两侧免费临时停车泊位,改建为非机动车道,还路于民,配套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也基本完善。5月8日,我公司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到现场查看,经过改造,该路段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市公安交管部门辖区交通大队将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建议新建的停车场尽量选取停车需求大的街区。同时,合理布置路面警力,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整治,提升路面执法量及见警率、管事率,不断改善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
感谢您对市城投公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